高博金律师事务所成功执行逾 20 亿美元的不良债券

在大额不良债务头寸无法时时通过协商重组进行兑现的同时,当今不断变化的商业环境也进一步加剧了财务压力。要想成功兑现债权,关键在于善用策略,采取跨境资产追回与创新性庭外措施双管齐下的组合方法,推动债权的自愿解决。


2025 05 29

当前商业环境的持续变化既加剧了财务困境,也导致资产价值纷纷跳水,引发了一场违约潮。大额不良债务头寸无法时时通过协商重组进行兑现。

在过去 24 个月内,高博金律师事务所已在涵盖亚洲、中东、离岸地区、北美及拉丁美洲的多个司法管辖区内,成功执行总价值超过 20 亿美元的不良债务(包括离岸美元债券)。高博金律师事务所近期赢得了多项开创先例的判决,其允许债券持有人单方面对债券发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无需经由债券受托人。如此一来,债券持有人就得以保留对于执行程序的控制权,也省去了向受托人及其律师支付相关费用的成本。

要想成功兑现债权,关键在于善用策略,在离岸及在岸司法管辖区内进行跨境资产追回的同时还需采取创新性的庭外措施,通过这种“组合拳”的方式推动债权的自愿解决。

  • 以接管代替清盘。企业清盘时,其资产须在扣除清算费用之后按比例分配给全体债权人,这往往会导致所追回的款项被稀释至无法接受的水平。通过启用债务人财产扣押接管程序,申请单方面执行的债权人可在不削弱自身权益地位的前提下达成相同的债权兑现目标。
  • 关注战略性资产。在进行追索时,债权人不应回避对债务人具有异常重大影响的资产。除了单纯的货币价值以外,某些资产对于债务人的运营而言至关重要,甚至难以取代。通过合法追索此类资产,债券债权人在更短时间内达成有利解决方案的几率更高。
  • 关注现有及未来的业务运营。债权人可依法调查债务人的其他业务及运营计划,以发现潜在的还款来源(例如,第三方应付给债务人的款项)。债务人可能会认为债权人采取的此类执行措施给其带来了更大的风险,从而更有动力去解决未决纠纷。
  • 明确决策者。债权人还应调查债务人的实际控制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关键人员存在不当行为或妨碍执行流程,则这些关键人员也可能成为潜在的追偿对象。

针对不良债务追偿目标的行动必须要有周密计划,尤其是当债务人涉及跨司法管辖区经营时。根本上而言,需要采取富有战术性的策略,瞄准各个追偿目标特有的弱点逐一击破,最终达成有利的欠款偿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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