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5 9
随着政府加息给主权债务带来压力,越来越多的投资人将他们与主权国家和实体之间的争议诉诸仲裁和法院。
然而,即使向主权国家/实体提出了偿付违约债务、执行判决或裁决的要求,主权国家/实体也并不一定会实际执行。在大部分司法管辖区,主权国家/实体可以行使包括国家豁免在内的特权,这让全球范围内的执法诉讼变得非常艰难。
投资人可以考虑采取激进的非传统策略来对抗主权债务人。除诉诸法律程序外,确保主权债务人同意偿付欠款的有效策略还有:
多关注成效而非资产。鉴于主权豁免所提供的保护,债权人无法一直依赖于传统的资产追回手段。仲裁获胜方应该将其资源集中用于最可能促使主权债务人同意(并履行)偿付欠款的策略上,还可以考虑采用资产以外的手段向主权债务人施压,比如与考虑向该债务国提供援助的其他政府和准政府机构(如世界银行)结盟或影响该国与此等机构之间的关系。
采取临时方法来保护资产。如果资产尚未到期或需要由第三方管理,则在适用情况下,可以通过证据开示、押记令、第三方债务令或指定位于关键司法管辖区内的判决后破产接管人等重要手段来保护此类资产的价值。考虑到其他债务中常见的交叉违约条款以及未来融资的前景,仅仅是申请任命接管人这样的行为,就能向主权债务人施加巨大压力,迫使其偿付欠款。
若投资人希望在无需代价高昂且旷日持久的斗争的情况下,主权债务人即可偿付债务,那么制定非常规的跨境执行策略便能够让其与债务人之间达成可接受的欠款偿付方案,并获得丰厚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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